2008年7月7日星期一

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

就业保险金(Employment Insurance,简称EI)原称失业保险金(Unemployment Insurance)。1997年起实施的《九月保险金条例》与原先的失业保险有较大的不同,主要的区别是,新条例缩短了领取保险金的时间。负责发放就业保险金的部门为加拿大人力中心(Human Resource Center of Canada,简称HRCC)。该中心可以帮助失业者获得所有的利益,同时帮助失业者重返工作队伍。 ■申请就业保险金的条件 当失业者失业后无法找到新工作,便可以申请定期领取就业保险金。条件是: 失业者工作时有向就业保险金供款 工作时间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领取就业保险金者必须是住在加拿大国内 ■申请就业保险金的手续 HRCC的办公处都EI申请表格。失业者必须携带自己的社会保险卡(Social Insurance Number Card)和就业记录(Record of Employment,简称ROE)前往该处填表申请。ROE上已经详细地列出失业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等有关资料。 ■领取就业保险金的时间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,要至少等两周才会收到就业保险金支票。政府先会寄一张卡给申请人,要申请人回答卡上所列出的问题。申请人必须按时将卡填好,签名后用政府提供的信封寄回。 有些地区使用电子填卡的方法(Teledec)。如果申请人所在地区有Teledec,HRCC将会以信件通知申请人如何使用该系统。 在申请人收到第一张就业保险金支票存根上,会发现有一个特别的电话密码(TAC)。如果申请人打电话GRCC询问有关EI的事宜,必须提供这个TAC,以便工作人员可以在电话上解答申请人的问题。 ■工作时间要求 在过去一年中或自从上次领取就业保险金以来,申请人必须工作420小时至700小时才可以获得就业保险金。在失业率低的地区,工作时间就要求越长,反之就短。 例外的情况: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就业,或是失业两年以上后再重新就业,则至少需要工作910小时。 假如申请人是因为生病,怀孕或做父母而申请就业保险金,必须至少工作700小时。 ■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最短为14周,最长为45周。决定的因素是: 申请人所在地区的失业率; 申请人工作时间的长短。 ■就业保险金金额的比例 普通就业保险金是申请人的周薪的55%,最高每周可以领到413元加币。个人情况不同,所领的就业保险金也有所不同。 如果申请人属于低收入家庭(年收入在25,921元以下),有子女,领取子女福利金,则所领的就业保险金就高。 如果申请人以前领过就业保险金,则该申请人现在领的就业保险金就比较低。领取就业保险金的历史是从1996年的6月起算。但是,最低限度仍然可领到原薪的50%,领取家庭补助金的低收入家庭则不受这个规定的影响。 影响就业保险金数额的收入 领取就业保险金时,有两种收入会影响到申请人的就业保险金: 就业时雇主发给申请人的钱;领取就业保险金时期申请人所赚的钱。 失业时,申请人可能会收到遣散费,度假薪金,或注册退休金的提前预支等。这些钱所支付的时间将推迟申请人领取就业保险金。但失业者还是应该在失业时就立即提出就业保险金申请。 如果申请人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会收到以上所提到的这些饯,例如申请人的雇主正在破产,申请人便可以立即领取就业保险金。假如申请人在日后收到这些钱,就必须部分或全部退回已经领到的就业保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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